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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保体系让中低收入者拥有温暖的家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8年10月6日 09时25分  |  新华网



      敞亮的客厅、整洁的厨房、温馨的卧室……走进四川省成都市民张忠兴的家,你很难将这套建筑面积近70平方米且装修一新的房子与“城市最低收入者”联系起来。 

      张忠兴每个月都靠从政府领取300多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方能勉强维持家庭正常运转。2007年,他从成都住房保障中心免费租到了这套房子。“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也能拥有自己的房子。”张忠兴说。 

      张忠兴是成都近年来构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的受益者之一。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成都基本构建起以解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主,覆盖中等偏低收入“夹心层”、农民工等其他困难群体的公共住房制度体系。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2006年8月,成都市正式启动了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据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介绍,成都市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层实现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 

      廉租住房制度是成都市公共住房体系最低端,解决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形式主要有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形式,其中低保住房困难户,可领取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按照租房面积大小,可领取每平方米7元-9元补贴;对于残疾、年老体弱、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则实行零租金实物住房配租。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成都市公共住房体系的中端,主要解决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方式分为出售型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两种类型,后者供暂无购买实力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租金标准比市场租金下浮10%。租赁经济适用房家庭在租满两年之后,可按届时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优先购买租住房屋。 

      限价商品房制度是成都市公共住房体系的高端,用以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成都市五城区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满35周岁的无房单身居民和夫妻两人在成都五城区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的无房外来从业人员家庭,均可购买限价房。 

      另外,成都市还建立了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条件的多种公共住房供应形式。如通过建设进城务工农民工集体公寓、大学毕业生公寓、支持在重点产业领域务工的专业技术人员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等,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产业工人住房困难。 

      为防止有人利用住保政策投资或投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成都市规定保障性住房要居住满五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还需要将政府在该项目建设和土地供应中的优惠返还,并且政府的住房储备中心有优先购买权。这些规定都写入相关购房协议,以确保其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