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导航加载中...
成都全搜索房产在线

 

建行出台规定明确灾区贷款核销条件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8年7月21日 04时39分

    建行日前出台规定,对因汶川地震造成的个人贷款、企业贷款、银行卡透支损失符合财政部呆账认定标准的,将加快核销进度,同时还将15万元以下个人类呆账贷款项目的核销审批权,授权给四川、甘肃、重庆、陕西、云南五家重灾区一级分行。
    根据规定,借款人(或持卡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建行按“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核销条件分别申报。借款人(或持卡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建行按“丧失劳动能力”核销条件申报。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倒塌、损毁或成为危房无法居住的,借款企业厂房倒塌、机器设备损毁等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后不足的,建行按“自然灾害”核销条件申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