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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有关地震房贷险规定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8年6月16日 3时16分  |  阳光报

    不少国家都将地震灾害纳入房贷险范畴,哪怕是地震发生较少的国家。

    日本:作为地震高发国家之一,日本早已将地震列入房贷险范畴。那里根据不同区域的地质状况和房屋结构收取不同的房贷险保费,其中特别包括“房屋地震险”。目前,该“房屋地震险”普及率已超过20%。日本的“房屋地震险”责任由三方承担,分别是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

    新西兰:该国对地震风险的应对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保险协会,三者分属政府、商业和社会三大机构。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那里规定房屋最高责任限额为10万新西兰元,房内财产最高责任限额为2万新西兰元。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承担超出法定保险责任部分的损失;保险协会则负责启动应急计划。地震委员会是由国家财政部全资组建的一个特别机构,在抵御巨灾风险时发挥关键作用。当然,平时地震委员会每年要向政府部门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德国:针对一些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毁,德国专门设置一种“房屋受灾险”,为的是“让倒塌的房子重新建起来”。那里的保险公司所偿付的款项足以确保受灾者在原地重新盖起一座同样的房子,无论业主原来居住的是新房还是旧房。根据该国房地产保险法规的有关规定,再造房子所需金额必须通过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然后计算出应偿付的保险金额。不过,那里的房屋业主平时要交纳一定量的“房屋受灾险”费用。但是费用不太高,大致是“再造房屋价格”的千分之五。

    据《解放日报》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