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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申购细则出台 连续12月收入超标取消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2月13日 10时20分


  连续12月收入超标 经适房资格将被取消 

  本市经适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出台 轮候期间的申请家庭若违规将取消保障资格——— 


  昨天,《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出台。 


  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审核程序、轮候配售、监督管理等四个主要环节作出规范。 


  昨天,《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同时出台。 


  申请购买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户口三年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有老人家庭可优先配售 


  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中,有如下8种情况可优先配售:有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以及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