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孕产妇职业病等七类人不能裁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2月12日 10时02分 | 京报网
《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要实施,个别企业近期突击搞“裁员”,甚至要求员工“自愿”辞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市总工会负责人昨天明确,经济性裁员要走法定程序,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员方案还要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修改,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才可施行。另外,处在患病医疗期的职工、孕产哺乳期内的女工等七种人不能裁减。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版权说明 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05-2008 经营许可证编号:蜀ICP备0700317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2006]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