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2月12日 08时34分 | 成都晚报
○专家观点
允许申请支付令 难解欠薪问题
过去,劳动者遭遇欠薪后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可简要概括为“一调一裁二审”,其中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令友表示,这一机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纠纷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如劳动仲裁的时限为60日,一审的审限在普通程序下为6个月,简易程序下为3个月,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在这种处理机制下,劳动者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劳动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需先行仲裁。宋令友表示,支付令的作用是有限的,只要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支付令自行失效。所以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根本性变革,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据新华社
○律师说法
经济补偿金条款 弥补《劳动法》不足
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很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一旦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即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但依据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但是,值得劳动者注意的是,并不是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可以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当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条件不低于原有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则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剑 刘雯
除署名外,本组稿件由记者 杨为为 袁钲钲 胡月 蔡小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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