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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是关键 “经适房”门槛有多高?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2月11日 10时35分  |  理财周刊

    提要: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一直是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日前,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同样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许多人都想了解,这一新办法对楼市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呢?

   突出住房的保障属性

    对于此次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发现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突出了住房的保障属性。该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本次《办法》中明确了经济适用房为政策性住房的性质,因此在价格制定上也带有相当强的政策色彩。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该《办法》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10年来,一直是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政策性商品房”。此次新的《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极力淡化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性”而强调突出“保障”二字,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职能已经非常明确。同时,《办法》明确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于是有不少观点认为,此举意味着曾经既没有资格住上廉租房,家庭收入又很低的“夹心层”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