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2月5日 02时36分 | 互联网
一、销户提取 托管户三年后仍未就业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销户提取和使用提取两种情况。职工在:1、离退休2、死亡3、出境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等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户三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也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提取指南,如果符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才能提取呢?对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特别指出:以上1、2两种情况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和现金支票并附职工离退休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以上3、4两种情况由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职工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材料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的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经“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单位开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表》和现金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使用提取
一次性付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正在发生住房消费(如购房、建房、危房大修等),房款未付清时可以办理使用提取,提取额为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能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情形分别为:1、还购房贷款;2、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购商品房;3、一次付款购二手房;4、购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5、拆迁安置需补房款的;6、建房,危房大修等。
目前很多市民还不知道一次性付款购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据介绍,按照目前《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单位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在住房价款未付清之前可以申请支取购房者本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若住房消费行为结束后,即只有资金已经付清放宽的,就不能再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市民比较关心的公积金能不能用作装修,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成都市民缴存的公积金仍不能拿来装修。
提取指南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了需要提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构建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外,还要依照能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上述6种情况顺序,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分别为:1、住房贷(借)款合同,借款人还贷存折(须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2、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商帐号;3、房屋买卖过户税费票据,购房职工的储蓄存折;4、单位证明,经房改部门审核后的房改付款表、单位房改售房款专户帐号;5、拆迁安置合同,拆迁安置单位帐号;6、区、县级以上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潍坊大修职工的储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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