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悔约不买房须付中介费 买房切勿仓促签约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1月19日 8时48分 | 广州日报大洋网 陈白帆
李先生逛街时无意在某中介公司地铺看上一套房屋,看楼后很喜欢。中介公司表示业主放盘价是83万元实收,李先生表示80万元实收范围内可接受。当晚李先生即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委托书》,并支付了1万元诚意金,委托书约定如果业主同意80万元实收出售的话则该诚意金作为定金直接由中介公司转交给业主。经中介公司争取,业主同意以80万元实收价出售。于是中介公司约李先生和业主见面,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李先生向业主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约定交易递件后向中介公司支付2万元中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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