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10月12日 02时17分
(四)讨论决定下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重大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局办公室搜集提出,局长确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局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催办检查。
第十四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局导、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局务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通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讨论通过本局的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四)讨论通过需要由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五)听取本系统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
(六)检查协调部门、单位有关工作。
(七)研究处理有关具体业务问题。
局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十五条 职工大会由主要单位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主持,全体职工参加。
会议内容
(一)达贯彻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
职工大会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认真执行,执行情况要及时反馈。
第十七条 各类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向局办公室请假,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考勤。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注意保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会议决定事项。凡未规定传达的问题,不得随意扩散。
第十九条 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开会时,出席会议的同志一般不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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