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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成都实施分户验房 验房不取代竣工验收

全搜索房产在线 2007年9月21日 09时29分  |  华西都市报

今年10月1日起,《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从此以后成都商品房要“分户验房”了,成都住宅质量又多了一重保障。成都如何开展“分户验房”?为此,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处王建新处长。

分户验房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是关键 

所谓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据悉,从2006年开始,全国的部分大城市就已实施“分户验房”,如北京、杭州等城市。

实施分户验收管理就是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

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各开发企业在实施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先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验完成之后,应逐户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检验合格的,填写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对不符合规定的,质监站要书面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每一户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检查标准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重点 

据王处长介绍,分户验收在保证了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将主要从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地面、墙面、门窗装、防水、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室内电气等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等方面进行检查。在验收时,应当依据国家、省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重点全数检查。

双重保障验收小组和质检站双管齐下字 

据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并组成分户验收小组。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分户验收的工作。分户验收小组如果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还要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